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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25/6/19 9:47:47   浏览量:

一、商标注册:开启品牌保护之门

商标,作为商品或服务的独特标识,犹如企业的名片,至关重要。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这意味着除驰名商标外,只有通过注册,才能获得商标权,并且商标权具有地域限制,仅在我国注册的商标可获我国法律保护2

商标注册流程涵盖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等环节。申请人需依规提交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形式审查聚焦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合规;实质审查则着重考察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与在先申请商标相同或近似等2

例如,某科技企业计划推出一款新型智能手环,为防止他人使用类似商标造成混淆,及时进行了商标注册。历经一系列审查程序后,成功获得商标权,为其产品在市场上的独特识别提供了有力保障2

二、商标申请:细节决定商标命运

商标申请主体多样,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需依自身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如自然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2

申请商标时,显著性是关键。具有显著性的商标更易获批,像苹果公司的商标,简洁独特,识别性极强2。同时,要避免与在先申请商标冲突,可通过商标查询排查。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选择也需精准,可参考《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确保申请类别与实际使用相符,防止因类别错误影响注册或后期使用12

比如,一家餐饮企业申请商标时,若选错商品类别,可能在餐饮服务领域对商标的正常使用和保护造成阻碍2

三、商标代理:专业力量助力前行

商标代理机构可为申请人提供专业的商标注册申请代理服务。它们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和申请流程,经验丰富,能提高申请成功率2

选择商标代理机构时,要考察其资质、信誉、专业能力等。正规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能及时准确解答疑问,处理申请中的各种问题2

例如,某商标代理机构拥有专业团队,凭借深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成功协助众多企业完成商标注册申请,避免了因申请人自身不熟悉流程导致的错误和延误2

四、商标维权:守护品牌权益之路

(一)商标侵权情形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且易导致混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7

例如,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易使公众误认;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受损;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文字注册为域名并用于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易使公众误认等,也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1

(二)商标维权途径

  1. 协商解决 商标注册人发现侵权后,可先与侵权方协商,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此方式便捷高效,能避免繁琐法律程序,若协商成功,可节省时间和成本2

  2. 行政投诉 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投诉,请求查处侵权行为。行政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工具,并处以罚款等2

  3. 司法诉讼 协商、行政投诉无法解决时,商标注册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

(三)商标维权要点

商标维权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商标注册人要及时收集商标注册证书、侵权商品或服务证据、侵权造成损失的证据等2

例如,在一场商标侵权诉讼中,原告提供清晰的侵权商品照片、销售记录、市场调查报告等证据,有力支持诉求,最终胜诉,维护了商标权益2。同时,要注意维权时效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利害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1

五、商标诉讼: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一)诉讼主体资格

有权提起侵害商标权诉讼的主体包括注册商标权人以及被许可人两类2。 注册商标权利人可通过注册、受让、继承等取得商标权。商标转让情形下,转让人可就转让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受让人可就转让后侵权行为主张权利,转让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商标移转、继承时,权利人可主张移转、继承前后的所有侵权行为2。 商标被许可人方面,商标权使用许可分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三类。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单独起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与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或在注册人不起诉时自行起诉;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注册人明确授权才可起诉12

(二)管辖法院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指大量或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1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1

(三)侵权判断

  1. 被诉侵权商品属于正品情况下的侵权判断 此时需考察涉案商品与权利人投放市场时在质量、性能、使用、包装等方面是否有变化,依据商品与原初投放市场的商品是否具有同一性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2

  2. 被诉侵权商品属于假冒仿冒商品情况下的侵权判断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商标侵权判断要审查三方面: 一是被诉侵权标识与注册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者近似。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为标准,采用隔离观察、整体比对和要部比对的方法判断。同时考虑商标显著性、在先商标知名度等因素判定是否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25。 二是被诉侵权商品的类别是否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相同或者类似。判断时应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作参考12。 三是审查被告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使用等侵权行为2

(四)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1。侵权所获利益可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1。因被侵权所受损失可根据权利人因侵权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1。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请求或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数额。法院确定赔偿数额时,会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商标的声誉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判定1

例如,在某商标侵权赔偿案件中,法院根据侵权人侵权商品销售量、利润情况以及商标声誉等因素,综合判定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相应经济损失,并承担权利人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用等1

商标注册、申请与代理是构建商标权益体系的基石,商标维权和诉讼则是权益受侵害时的有力保障。企业和个人应深入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注重各环节细节,才能更好地维护商标权益,在市场竞争中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



来源:   http://www.jnsjsb.com/content/?1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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