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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济宁商标注册审查程序关键词:济宁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19/11/28 11:34:58 浏览量: 了解济宁商标注册审查程序 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商标核准注册实行审查制度。 1、形式审查 经正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全,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商标局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全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未缴纳申请费的,发给《驳回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全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需要补正的,由商标局发出《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逾期改正并退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2、实质性审查 商标申请经正式审查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商标申请经实质审查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初步审查通过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 驳回的,由商标局发给《驳回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核准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裁定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授权公告;裁定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3、复习 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或者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司法程序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可以作为第三方参加诉讼。 来源:济宁商标注册 http://www.jnsjsb.com/content/?185.html 上一条:济宁餐饮业应注册什么样的商标 下一条:怎么掌握济宁商标注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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